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黃男遭警毆打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員警前年9月20日晚上前往竹圍街某巷口埋伏追緝通緝犯,卻把54歲黃姓男子誤認為通緝犯,雙方因此在大街上發生扭打,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之後雙方互控傷害都被起訴。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雙方皆否認犯罪,翁員強調願意出席調解庭、賠償30萬元,但遭黃男拒絕。
回顧這起案件,2022年9月20日晚間,翁姓員警因誤認黃男為李姓通緝犯,出手攔住黃男。過程中翁員未表明身分,雙方發生拉扯,黃男將翁員摔倒再對他揮拳攻擊。後來翁員與另一名江姓員警將黃男壓制,並朝黃男臉部、身體揮拳攻擊,再用辣椒水噴黃男眼睛,並強拉黃男去沖洗眼睛,直到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翁員才發現誤將黃男當成李姓通緝犯。
黃男不滿警方將他誤認成通緝犯還亂打人,憤而向媒體投訴,整起事件才曝光。事發後雙方互告,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黃男,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姓員警。
新北地院今天庭審理此案,翁員與黃男都否認犯罪,翁員強調,盤查時有向黃男表達員警身分,還來不及出示員警證件,雙方便爆發激烈爭執,不是故意傷害對方,對於認錯人願表達歉意。
黃男則否認朝翁員揮拳攻擊,並指過程中他一直向翁員強調認錯人,但翁員仍持續攻擊他。庭訊中翁員願意以30萬元與黃男和解;但黃男並無調解意願。法官諭知4月18日下午2時30分續開審理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