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蕭姓男酒駕由女友頂包,法官判2人都有罪。(資料照/翻攝畫面)
蕭姓職業軍人2022年間某日酒後開車載女友出門,沒想到路途中發生車禍,由於酒駕屬於軍中的「天條」,一旦涉犯大部分都是撤職汰除,蕭男為避免自己落入此境界,由黎姓女友出面頂罪,但案經法院審理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判刑蕭男5個月,黎女則涉嫌頂包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蕭姓男子2022年4月2日上午11點多,涉嫌在酒後駕車載離女外出,行經高雄市仁武區一處路口時追撞小貨車,並失控撞上分隔島,緊接著又害對向車道一輛自小客閃避不及撞上,警方獲報到場後,黎女向員警表示車是她開的,意圖幫男友脫罪,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確認駕駛人是蕭男,且酒測值高達0.42毫克,隨後雙雙被帶回警局偵辦,訊後分別依擄海空軍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及刑法頂替罪,將2人移送法辦。
案經審理時,蕭男當庭表示有喝酒,但車禍發生前是黎女開車,黎女也辯稱說車輛是她駕駛,與男友無關,但法官勘驗相關影像及被害人證詞後,將2人說法推翻,認為兩人都有罪,分處5個月及3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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