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憲法法庭於哥倫比亞時間28日在決定性的裁決中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哥國正式成為南美第4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法新社與美國華盛頓同性戀社群報紙「華盛頓美男子」(Washington Blade)報導,主審法官卡耶(Maria Victoria Calle)告訴法庭:「法官多數同意,同性婚姻並未違憲。」
根據先前裁決,同性伴侶可請公證人和法官證婚,讓雙方關係正常化,但同性婚姻在法律上仍屬灰色地帶,多次遭上訴反對。
憲法法庭4月7日駁回1宗反對同性戀和異性戀擁有同等婚姻權的上訴,為今天的裁決鋪路。今天的裁決永久確立,憲法確保同性戀和異性戀者在結婚方面擁有相同權利,賦予同性戀伴侶合法結婚權。
2010年7月阿根廷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為拉丁美洲首國,之後烏拉圭跟進,巴西也從2013年5月起實質批准同性婚姻。
▲哥國正式成為南美第4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示意圖/攝影者Julie Missbutterflies, Flickr CC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