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女老師表示沒有性侵男童。(圖/PIXABAY)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教師,2020年在某國小擔任班級導師期間,趁早自習、午休或音樂或體育課時,對班級內一名未滿14歲的男童9度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產子,一審遭桃園地院重判17年6月。對於此事件,該女老師喊冤,稱被性侵的是她,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且感到背後有股力量在影響案情,希望司法能公正審判。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女老師聲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且該名學生會說謊,事發後該生表現一切如常、日常生活也無任何異狀,甚至在升學後還一直主動聯繫她。反而是她在遭對方性侵後,出現輕生念頭,直到知道懷孕聽到孩子心跳,因為實在不忍心,才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並慢慢放棄了結生命。
該女老師表示,有其他學生在2020年9月時向她反映,該生會騷擾其她女生後,她隨即介入詢問,誰料該生竟馬上在群組放話,說要找有社經背景的家長處理她。在自己遭該生性侵後,2021年她曾與該生對質,「對方清楚我從未傷害他,明顯表示他就是要害我」。
該女老師也指出,開庭前她提交的證據,法官不僅完全沒有看,庭審過程也沒有讓該生接受交叉詰問,甚至扭曲她的證詞,將對她有利證詞張冠李戴,種種不公平讓她不禁直呼,「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此外,該女老師也強調,絕對不會把生下的孩子交給對方,同時控訴一直感覺到背後有力量在操控案情,「看到一審結果更坐實有人為操控」,現在只希望司法能公正審判,法官能傳喚真正在場的證人,讓他們說實話以證自己清白。
回顧這件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該名女老師擔任國小5、6年級的班導師,2020年2月開學第一天上電腦課時,無視男童的拒絕,硬是在休息室發生性關係。此後,女導師常態性的會要男童在課堂間、午休時間與她發生性行為,甚至在其中一次性關係中懷孕,產下1子,直到男童畢業後升上國中,爸爸警覺到兒子與女導師的關係過於親密,超越師生情誼,進一步詢問才知兒子遭到性侵,氣憤報警。
檢警調查,女老師前後共和男童發生9次性行為,其中還有2次是在男童不情願下發生,男童甚至還說只要被老師留下,聽到她叫自己脫褲子「就知道老師要做什麼了」。不過,女老師出庭時否認犯行,只與男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該次還是自己被推倒,頭部撞擊後昏迷,一直到下體感到疼痛,才驚覺遭到性侵,也就是在這次行為中懷孕、生子。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男童證詞具體且明確,應為親身經歷,而女導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7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女老師去年12月7日壓線提出上訴書狀,桃院直至最近才將書狀送至高院,目前已經分案,尚未排審。因本案為妨害性自主罪,將不會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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