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書維、潘俐雯/彰化報導
彰化員林市一名49歲劉姓婦人,去(2015)年11月,消防隊員搶救跳水輕生的男子,她卻在現場不斷大聲喊叫要大家離開,還一度要插手救援,被現場員警上前阻擋,聞到她身上濃濃酒味,發現她喝酒,妨礙搜救又酒駕,將她移送法辦,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婦人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婦人一開始先叫圍觀民眾離開現場。
消防隊獲報,趕到彰化員林一處大排,搶救跳水輕生的男子,路邊不少民眾圍觀,也包括這名婦人,婦人大喊:「離開現場,離開現場,讓他們處理好不好。」原以為婦人是要協助警消,要圍觀民眾別妨礙搜救,結果她卻開始推人,並不斷大聲喊叫,婦人對著消防隊員喊:「你們現在要在哪裡上岸?哪邊?」消防隊員回答:「那邊那邊。」
▲接著還對救難隊員大喊。
看到消防人員找到人,婦人不是家屬卻衝到消防人員上岸的地方,一度插手救援,伸手要去拉擔架,現場員警上前阻擋,聞到她身上濃濃酒味,發現她喝酒要她離開,沒想到,任務結束回派出所途中,又看到婦人騎車,警方立刻追上前攔查,酒測值1.35毫克,婦人卻說是警察要她騎車,還說酒精濃度高,是剛吸完擴張劑的關係。
▲最後婦人酒駕被逮,卻否認自己有喝酒。
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表示:「她酒後吐氣所含的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1.35毫克,事後在法院審理的時候,一直在否認說是酒駕,另外也主張是員警說叫她騎機車離開。」婦人到小吃店喝了黑豆酒,又跑到搜救現場圍觀妨礙救災,意外被警方抓到酒駕,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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