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蕭琪琳指出,不動產買賣,售屋代理人若提出「代收買賣價金」,就應立刻提高警覺。(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不動產買賣當心「代理人」!不動產買賣動輒千萬起跳,不少屋主因時間繁忙或人在國外,會將房屋委託代理人出售,不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表示,「假代理人詐取購屋人錢財」一事在不動產買賣詐騙中屢見不鮮,應謹慎為上。
蕭琪琳表示,不動產買賣有時候會碰上所有權人委託代理人簽約情事,原因大致上有「不在國內、事務繁忙」等,這樣的情況相當常見,只要有完整的委託書及相關文件,問題不大,不過,如果是簽約代理人聲稱要「代收價金」,務必提高警覺。
他指出,日前新北市就曾發生一案例,一名仲介因賭博導致負債累累,誆騙買賣雙方,該仲介先向屋主稱已找到買家,索取權狀、印鑑章後,也誆騙買家及承辦地政士,強調房屋是借名登記,他自己才是屋主,將價金匯給他即可。
結果,屋主事後沒收到價金,才驚覺事情不對,一狀告上法院,但買賣價金已被仲介拿去償還賭債,其他款項則聲稱花光了!雖然被判重刑,但受騙金錢也討不回來,僅換回一紙債權。
而仲介公司、協辦地政士也受到牽累,被屋主以「應注意而不注意」一併提告,付連帶賠償責任,由於目前通訊發達,仲介公司、協辦地政士只要一通電話,即可向屋主確認代理人真偽,難辭其咎。
他說,基本上代理人代為簽訂買賣約問題通常不大,但如果代收價金,明顯有違常理,試問,哪一位屋主會希望自己買賣價金轉到他人戶頭?大概有87%就是詐騙了!
所以無論是消費者、地政士、仲介,一旦碰上代理人聲稱代收價金,都應提高警覺,況且現階段不動產買賣都有「價金履約保證」,如果要碰到裡面的錢,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蕭琪琳建議,「不動產買賣詐騙頻傳,雖然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但通常換湯不換藥,無論詐騙集團採用何種說法,最終都是使用假買家、假身分、假證件、假權狀等手法,詐騙受害人的錢財,所以每個買賣方,都應該擁有自己的地政士,也就是所謂的『雙地政士制度』。」
最後,他說明並提醒,「雙地政士制度」就是指買賣雙方各自聘請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不要僅採用單方的地政士,才能協助把關權狀、證件等資料,從源頭根絕詐騙情事,倘若搭配內政部近年推廣的「地籍異動即時通與設定抵押」並行,等同有三重保險,可讓買賣雙方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