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表示,2月是老闆最痛苦的一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雖然每四年就有一次閏年,不過一年之中,就數2月天數最少。一位老闆近日發文抱怨,2月工作日少,加上如果遇上新年連假,營業日總共才10幾天,他卻要發完整薪水給員工、繳滿一個月房租。對此,他認為勞基法應該要設定浮動薪水,以營運利潤決定員工當月薪水。貼文曝光後,網友都怒了,紛紛砲轟根本「壓榨員工」。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大學生論壇《Dcard》上以「2月是老闆最痛苦的一個月」發文,表示有創業的人都知道,2月是天數最少的一個月,但一樣要給完整的一個月薪水和休假,租金也是完整一個月。假設過年是落在2月,紅字特別多,一個月可能才營業10幾天。雖然已經開工了,不過他仍感慨不已。他認為,勞基法應為資方著想,「每個月要有浮動薪水,以營運利潤決定當月薪水」。
▲原po認為,勞基法應為資方著想,「每個月要有浮動薪水,以營運利潤決定當月薪水」。(示意圖/資料照)
文章一出,就掀起網友熱論「沒錢就不要當老闆」、「哪有些月份有31天的那老闆是否可以多一天薪資給員工啊!」、「感覺就是有錢自己賺,有難大家擔」、「請問這位老闆願意拿利潤的多少出來分」、「說白了就是要政府幫你壓榨員工而已吧」、「賺錢老闆的!賠錢員工的!你這什麼歪理論!要員工共體時艱,那老闆怎麼不有房大家住,有車大家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