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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紅線違停未必罰錢!王國材:「3情況」例外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紅線臨停「未必罰錢」!交通部長王國材指出,「3情況違規」才會記點。(資料照/記者劉沛妘攝影)

▲紅線臨停「未必罰錢」!交通部長王國材指出,「3情況違規」才會記點。(資料照/記者劉沛妘攝影)

紅線臨停違規記點和檢舉制度引民怨,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0)日接受Yahoo TV《齊有此理》節目專訪表示,交通部正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且紅線違停未必違規記點,只有「這3種狀況」會記點,接下來就看地方政府執行的情形,做完相關檢討後我們才會恢復記點。

針對「微罪不記點」,王國材指出,檢討罰款在1200元以下不記點,現階段已在討論相關方向,預計這個會期就會在立法院進行討論。而針對檢舉達人,因檢舉魔人不斷檢舉,也在討論開放檢舉項目,王國材表示,裁罰細則規定須具備充分證據,取締違規要有3分鐘影片、照片,不能人家違停一下車就拍,若是微罪就不受理檢舉。

王國材說明,現在會違規記點的「3種狀況」,一個是在「路口的10公尺」,路口是因為會擋住視線,從巷口出來,旁邊停一台車,很容易發生危險;一個是「消防栓前面」,消防栓更嚴重,有火災要救的話就很困難;另一個是「公車停車位的10公尺」,如果佔用公車的停車位,就會有併排的情況,這樣摩托車在騎的時候,很容易被後面的車子撞到發生意外。

王國材進一步指出,台北可以臨停的地方很少,幾乎很多地方都畫紅線,所以現在希望各地方政府,每100或150公尺一定要畫出10%的臨停區域,讓小黃或一般貨車或民眾汽車可以臨停。

王國材坦言,記點的制度常常是民怨跟生命價值的天人交戰,不做又會有生命危險,但做了又有很多埋怨,所以我們要找到一個平衡點。

王國材表示,現在地方政府先做好臨停區域,如果地方政府沒有把臨停的地方做好,交叉路口10公尺、公車佔用的部分就不記點,去年有做到這個檢討,目前是到今年6月,我會看地方政府執行的情形,如果執行已經到位,或它還需要比較長的執行時間,做完以後我們才會恢復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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