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王男經酒測後數值為0.25毫克。(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18歲王姓男子,情人節當天與男性友人參加活動,結束後騎車雙載行經思源街時,遭林姓警員攔下盤查,經酒測後數值為0.25毫克;王男供稱自己僅食用沾有調酒的鹹酥雞,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並將王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後座乘客亦將面臨6000元罰鍰。
中正第二分局表示,本月14日深夜11時50分,思源街派出所警員林諺棠,巡邏行經思源街時發現,王姓男騎士酒容明顯,隨即上前攔查,並對他進行酒測,數值為0.25毫克,當場扣車並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辦。
王男應訊時表示,當天傍晚5時許,他與友人一同到KTV歡唱,接著前往公館水巷廣場參加活動,眾人點了鹹酥雞及調酒,沒想到調酒卻被路人打翻,鹹酥雞被調酒沾濕,但他們仍是繼續食用,沒想到竟會酒測值超標。
王男堅稱自己沒有喝酒,還秀出自己毛衣的酒漬,證明自己所言不虛,但那杯調酒為「See you tomorrow」,由6種酒精濃度40%的基酒調製而成,王男就算沒有喝酒,吃下「酒香鹹酥雞」後仍超標,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中正二分局指出,麻油雞、薑母鴨及酒香鹹酥雞等餐點,因料理過程中與酒接觸,民眾食用後駕駛汽、機車上路,很容易觸犯公共危險罪,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交通大隊則表示,王男個案並不常見,實務上不太可能會發生,但仍視個人體質而定。
▲王男食用沾有調酒的鹹酥雞。(圖/翻攝畫面)
▲北市王男食用沾有調酒的鹹酥雞後,因酒測值超標遭警送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