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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社宅強制退租!她興訟定讞 新北住都中心:不續租…記得繳35萬多租金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永和秀朗社宅,租戶強制退租糾紛,住都中心指出,依法仍不續租,租客仍須返還35餘萬租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永和秀朗社宅,租戶強制退租糾紛,住都中心指出,依法仍不續租,租客仍須返還35餘萬租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新北市永和秀朗社宅一租戶因被退租憤而提告,一審敗訴、二審翻轉,全案定讞,新北市住都中心稍早發布聲明,「尊重高院意見,但依照判決,該租戶仍達到違規記點不續約標準,後續仍將依規定辦理,並依法追討承租人應補繳的35萬租金。」

日前新北住都中心以違規滿點為由,公告退租該租戶,該租戶不服提起訴訟,並並指控新北住都中心列舉的影片,是「移花接木」而成,全程只看得到環境髒亂不勘,卻不公開其過程,讓她內心飽受煎熬,天天活在「社宅租霸」的臭名陰霾中,不敢見人。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今日法院判決,主要是針對租戶提出的扣點爭議,該租戶承租社宅期間,有「違規停車、公共區域私設監視器、陽台堆置易墜落雜物、在屋內囤放垃圾廢棄物」等違規情事,明顯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經屢次警告仍未於期限內復原,中心依租約規定進行扣點累計達34點。

新北住都中心指出,高院認為,其中有18點扣點有爭議,如「承租戶放置於瓦斯爐上的物品都是常見廚房物品,無火源時不會爆炸、燃燒,且承租戶無使用瓦斯爐,故不會妨害公共安全」等等,故判決18點不採計,無爭議扣點仍有16點。

新北住都中心說明,中心尊重高院判決,但不續約之標準為15點,租戶記滿16點依舊超標,而該租戶原6年租約,至今年3月止到期,中心將不再辦理續約,呼籲租戶應於租約終止前,完成退租程序並返還承租標的,另,應繳付截至二審訴訟期間,其未繳納的租金約計35餘萬。

新北住都中心強調,社會住宅屬於公共資源,需要大家共同愛護珍惜,為顧及所有住戶與民眾的住家安全,同時維護社區公共安全,中心一定嚴格執行租約規範內的扣點機制,將「惡鄰居」逐出社宅。

新北住都中心補充,對於該承租人多次以不實指控中心訪查影片移花接木,或指稱中心舉證斷章取義等言論來汙衊中心聲譽,以及少數媒體未加以查證當事人說法作出平衡報導,中心表示遺憾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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