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林師把特教生弄倒在地上(圖/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設置學前特教班,但有一名無證照、無特教專業的林師被家長發現其對孩童有不當體罰、施暴等行為。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范雲、陳俊宇今(1)日共同要求,宜蘭縣教育處不應再讓林師擔任教育人員,且要追究該校監督管理不周等行為。
陳培瑜、范雲、陳俊宇今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舉辦「默許虐待,就是罪行!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的特教幼童」記者會。
▲陳培瑜(右三)、范雲(右四)、陳俊宇(右二)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呼籲,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傷的特教幼童。(圖/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綠委發出新聞稿指出,林師會只因為學習未達標準、吃飯慢等狀況,就對幼童施暴、體罰,但即便特教幼童多人遭受多起暴力對待,宜蘭縣教育處的調查報告中,竟認定「非屬情節重大」。
林師所做的不當行為包括,粗暴將A生嘴巴撐開強餵飯,造成學生臉部、頸部、胸部均有挫傷,且甚至用束帶將該生雙手綁在椅子上繼續強餵;家長趕到學校後,見到孩子遭到體罰,林師甚至指責稱「我是在教育你的小孩!」
林師也對有一名智能障礙的B生體罰、施暴,包括用力扭手操作教具,甚至撞倒在地,踢、踹、打,又用拉筋處罰;此外,也有腦性麻痺學童身上常出現傷口、瘀青;有學生表示會被林師談額頭、被林師踢踹、在冷氣房中被要求脫掉上衣。
▲林師拉筋懲罰特教生(圖/陳培瑜辦公室提供)
不過,宜蘭縣教育處的調查卻認定林師的行為「非屬情節重大」,將給予較輕的罰鍰,也不會解聘,更不會使其終身不得任教。
綠委們認為,中央法規沒有明確、具體、可依循的教師專業倫理標準,不能只有最為惡劣的行為才被認為情節重大,而是要使專業倫理的底線明確指出,一但有哪些行為,代表此人不適合教育工作;此外,受害者及家長仍然沒有當事人地位,反倒是作為加害人的林師,有正式管道申訴、行政訴訟。
綠委要求宜蘭縣教育處,第一,該針對本案重啟調查;第二,不應再讓林師擔任教育人員;第三,教育處應為學前特教班找到合格師資;第四,應追究該校監督管理不周等行為。
綠委指出,教育部也應,第一,建立教育人員專業倫理相關規範;第二,修法使受害者在程序中具當事人地位,並有提起再救濟的權利;第三,提出具體政策,要求特教或需要特別照顧之班級,不能因為三招就進用不具專業能力的人員。並規定遇到缺乏人才時,主管機關要盡力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