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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記點」5大共識出爐!違停、騎機車手持電話擬不開放檢舉

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共運輸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圖/資料照片)

▲交通部公共運輸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圖/資料照片)

交通部今(4)日邀集路權團體、運輸業者參與關於「微罪不記點、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座談會初步共識出爐,交通部將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此外,包括違規停車、騎機車手持電話等1200元以下項目,未來都擬列為微罪不記點、不開放檢舉。

交通部公共運輸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於會後表示,今日達成5點共識。包括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完備道路設計規範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護設施完善,另由路政及道安司6月底前召會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商。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而致使機車駕駛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之情形,則應考量在記點範圍外。

針對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執行方法,林福山說明,將會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討論,且以直轄市優先,並在每3個月公布縣市執行情形。

交通部也規劃本週四向行政院提出修法草案,包括微罪不記點、不檢舉,逕行舉發(科技執法、民眾檢舉)不記點。此外,也會將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項目部分納入檢討,包括違規停車、違規臨時停車、騎機車手持電話、倒車沒有顯示燈光等,未來都擬列為微罪不記點。

檢舉項目也將限縮,林福山說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也將限縮不開放民眾檢舉。以往逕行舉發要警察攔檢才能記點,未來也會考慮恢復警方當場攔查違規才記點。現行法規規定一年記6點以上,駕駛人可自費參加道安講習扣抵2點且一年限一次,未來也可能修正為一年兩次,後續記點6點以上,最高一年可扣抵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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