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8)天公布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調查顯示,女性受僱者因性別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以「調薪幅度」3.3%最高,以行業別來看,營建工程業比例最高。
▲勞動部今(8)日公布調查結果,女性受僱者因性別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以「調薪幅度」3.3%最高,其中以營建工程業比例最高。(圖/翻攝自pixabay)
勞動部去年8、9月期間分別以「事業單位」及「受僱者」為調查對象,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並於今天38婦女節公布調查結果。
調查顯示,去年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無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考量,部分有性別考量的比率以「工作分配」17.1%最高,「薪資給付標準」、「育嬰留職停薪」各4%次之,其他皆未及3%;有跨性別/性傾向考量者也以「工作分配」7.3%最多,其他皆未及3%;各項比率皆較111年下降。
其中,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因性別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以「調薪幅度」3.3%最高,其次為「薪資給付標準」及「工作分配」,各占2.8%。
若依照職業別觀察,女性「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最近一年在薪資給付標準、調薪幅度、考核(考績或獎金)方面因性別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分別達9.6%、9.9%、9.7%,高於其他職類。
若以行業別觀察,從事「營建工程業」的女性最近一年在薪資給付標準、調薪幅度、求職、考核(考績或獎金)及育嬰留職停薪等方面因性別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分別為10.3%、8%、7.8%、6.9%及3.5%,高於其他各業。
至於男性部分,男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因性別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以「工作分配」1.7%最高,其次為「考核(考績或獎金)」1.4%,「調薪幅度」、「薪資給付標準」各為1.2%居第3。
另外,兩性受僱者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的就業歧視的因素,則是以「年齡」居多,受歧視比率女性3.9%、男性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