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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身修行輪迴滿七次」 神棍男誆修行下藥性侵女友女兒還3P重判13年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照)

▲示意圖。(圖/資料照)

新北市三峽區1名林姓男子,假借「淨身修行輪迴滿七次」的名義,逼女友的女兒裸體打坐後多次性侵,甚至要她用茶壺上廁所、與女友上演「母女互相自慰」,才能成功驅趕被害身上冤親債主,讓法事圓滿,甚至和母女同時發生性關係,並在其中數次對她下藥。女友女兒不堪受辱罹患憂鬱症,更因此曾試圖輕生,日前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共7罪,合併判處林男徒刑13年。

林男從2020年2月起與女友交往並與女友女兒同住,他先在住所的佛堂不顧女友女兒反抗,將她脫光後觸碰她的隱私部位,接著又在某天的凌晨,不顧女友女兒反抗,強制脫掉對方衣物後在她身上畫符並性侵得逞。

接著林男變本加厲,以假藉宗教名義,以「淨身修行輪迴滿七次」為由,不顧女友女兒正值月經期間,強脫對方衣物後要求她裸體打坐並性侵對方,堅持內射才有法力,如果拒絕就不能算7次裡面的1次,將導致整個法事失效,更以綁住雙手、蒙眼,或強制女友女兒在他面前尿在茶壺內等方式凌虐對方。

林男之後還找來女友加入,要求兩人喝下摻有藥物的牛樟芝飲料,使女友女兒頭暈目眩無法反抗時,要女友與女兒互相親吻、自慰,並在兩人身上畫符,還在女友觀看下性侵女友女兒。

為此,合議庭斥責林男,佯裝以宗教名目的神棍和下藥等手段,無視自己身為其母男友身分,強制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多次,甚至找來其母加入,「顯見其居心險惡,泯滅人性,非常人可比」,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求醫,惡性重大,依法予以重判。合併判處林男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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