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交通助理員平時稽查駕駛不在車上的「靜態違停」車輛,但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法令規定助理員無法取締駕駛在車內的「動態違停」,認為「不要聘一個只有一半功能的人。」停管處也將研擬,未來讓交通助理員可能協助警方拍攝、取締「動態違停」。
▲交通助理員未來將助警取締違停。
對於柯文哲的質疑,停管處長謝銘鴻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動態違停只有警察可取締,但停管處已和交通大隊討論,讓助理員協助取締動態違停。另外,當初北市停管處與交通大隊分別編制150名交通助理員,但目前分別是116及111人,月薪約3.2萬,並採約聘制,但過去16年來沒增聘交通助理員,導致人力不足並面臨老化,目前停管處50歲以上的助理員占約77%,交通大隊69%。停管處也將研擬增聘計畫,補足73個缺額。
對於停管處的增聘計畫,柯文哲表示不反對,強調只希望助理員「不要只有一半功能。」(整理:實習編輯鄺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