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網紅「小商人」不滿台灣司法保護加害人,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電子看板上公布割頸兇嫌照片。(圖/資料照)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身亡,新北地方法院要求從社群媒體下架行凶少年及教唆少女個資引發眾怒,網紅「小商人」不滿,改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電子看板上公布2人照片,讓普羅大眾認為我國法律是否過度傾向保護加害的少年、間接造成治安惡化,引發爭議,司法院昨天和行政院開完會後,決議增設「北部少家法院」來增補少年調查保護人力。
目前全國只有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為少家專責法院,司法院表示,新北割頸案凸顯多數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長期以來,易形成無法實質提供少年應有的司法保護力度,為精進保護效能,增補調查保護人力,成立北部少家專業法院刻不容緩。
從長遠的規劃來看,還得成立中部、東部少家法院,提升少家司法平等給付的目標。司法院受限於司法人員總員額1萬5千人上限,急需鬆綁員額限制,在「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會議」上,行政院會全力支持,並由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協助。
司法院表示,除先後於2月19日舉行「一起來檢驗少事法」座談會、3月8日召開少事法修法諮詢會議,也在12日會議中討論相關修法議題,就少年前案紀錄塗銷制度部分,司法院表示因涉及內國法化的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經參考國外法制、國際公約等規範意旨,會中初步達成共識,朝向增設塗銷條件(如受刑之執行完畢3年內,未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或少年刑事案件者,始得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並塗銷其前案紀錄)等方向進行修法。
教育部提出的提供高關懷個案漸進式返校中介教育措施議題,會中決議少年於少年法院調查審理或保護處分執行期間,經學校評估認其有多元、漸進式中介教育需求,基於教育平等原則,法院得依少事法第42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徵詢適當機關、學校等意見,或召開協調、諮詢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的福利服務、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學、家庭處遇計畫或其他資源與服務措施的相關資源聯繫會議,學校或相關機關應指派適當人員參與評估、協商與決定,以利妥速調查處理少年事件,協力完善少年保護網絡與學校安全網。
司法院已於2月1日函頒「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針對少年保護管束事件試辦分級分類制度、建立高風險個案的評核及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研討處遇對策,未來除現已開始試辦的六都轄內七所法院,其他少年法院也評估規劃加入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