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曾男不滿女兒流連酒店,遂向法院訴請「由家分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曾姓男子,先前指控女兒流連酒店,不但被酒店女子騙錢,還向地下錢莊借款,夫妻倆協助償還724萬餘元,沒想到女兒仍不知悔改,持續與酒店女子來往,甚至染上賭博惡習,2人決定不再與女兒有所牽扯,遂向新北地院訴請女兒搬家,並將物品騰空後返還房屋,而且不得將戶籍遷入獲准。
曾男指控,女兒從3年前開始遊手好閒,隔年還流連酒店,遭酒店小姐溫言哄騙,進而提供大筆金錢,女兒因入不敷出,遂向地下錢莊借貸,夫妻倆幫女兒償債724萬餘元,女兒亦多次簽下切結書、自白書,並表示自己絕不再犯,沒想到女兒仍持續進出酒店,甚至染上賭博惡習。
曾男強調,夫妻倆幾乎傾家蕩產,還要面對債權人電話及簡訊恐嚇,甚至前來住家騷擾,導致他們與其他家人擔心受怕,現在女兒不知去向,物品仍留在家中,戶籍也登記在該處,因此訴請女兒由家分離。
曾男提出女兒自白書等文件為證,內容提及「因為去酒店消費、借地下錢莊、賭博陸續跟父母拿了將近五百萬元」、「保證從此不再騙父母錢,也不會再踏入八大酒店」等字句,審理期間曾女從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陳述。
法官認為,曾男有正當理由、令女兒「由家分離」,因此曾女已無權使用該房屋,應將個人物品搬出,並騰空房屋後返還,而且不得將戶籍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