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馬治薇稱透露我國情治人員資料是為分享喜悅。(圖/翻攝自馬治薇臉書)
目前羈押中的前桃園市議員馬治薇涉嫌接受中國資助競選,並透露我國情治人員資料,本(3)月1日被桃園地檢署依國安法、反滲透法、個資法起訴,建請法院量處3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2百萬元;桃園地院今天(22日)召開準備庭時,馬治薇竟稱傳遞「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冰姐」、「阿浩」則是認為跑新聞很好用,而2人因聽聞她要參選立委,才會資助金援。
桃園地院今天(22日)召開準備庭時,馬治薇宣稱,過去擔任警政時報記者,前往中國出差時結識「冰姐」、「阿浩」,與對方常聯絡變成好友,後因取得「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認為跑新聞很好用,才會傳給對方,也並未注意到名冊上印有「限公務使用,嚴禁轉載」。
而對於收受美金、泰達幣共1百餘萬元資助的部分,馬治薇也解釋,是「冰姐」、「阿浩」與她聊天時留給自己,並要她「收下就好」,她不知道怎麼退回才不失禮,才會跟自己的政治獻金混在一起選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