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昨(6)日威航班機發生行動電源自燃意外,所幸緊急撲面火勢,未造成任何傷亡。行動電源、鋰電池自燃的事件以前也曾多次發生,專家建議,應該禁止在飛機上使用,或禁止不合格的行動電源、鋰電池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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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航(圖/翻攝自V Air臉書)
2010年從杜拜起飛的貨機,就因為8萬多顆鋰電池自燃,導致飛機爆炸墜毀。美國聯邦航空局FAA測試發現,如果大量的鋰電池在飛機上起火,所產生的濃煙將瞬間籠罩機艙,只要5分鐘就會讓駕駛看不清楚儀器及機外的情況,嚴重影響飛安,甚至導致滅火系統故障。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長榮大學航管系副教授黃泰林表示,除了探討行動電源本身的品質,旅客充電時也要注意溫度是否過高,或是飛機上的環境是否適合使用,如果探討、測試後發現,高空並不適合使用鋰電池,那應該禁止使用。
對於行動電源及鋰電池的規範,國內是禁止放置在托運行李,但能隨身攜帶上飛機。民航局前局長張國政說,如果放在托運行李內,一但起火沒人發現恐引起大災難,提醒旅客要通過安全檢查,攜帶合乎規定、可靠款示的行動電源上機,避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