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新竹許姓男大對放學返家的女高中生伸出鹹豬手。(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
新竹許姓男大生去年6月底,看到一名放學返家的女高中生,一時起了色心,先是走到女子前方,還不時回頭查看,接著折返趁兩人交錯時,許男趁機伸出鹹出手捏女方臀部,得趁後逃逸。事後女高中生感到噁心,報警並提告;地院審理時,盡管證據明確,也不顧對方釋出善意,許男仍堅決否認犯案,最終慘遭法院依法判刑。
此案發生於2023年6月29日下午,受害女學生回顧,當時在放學回家的路上,前方有一名陌生男子一直在看她,隨後又折返回來,直到兩人交會,對方就突然用手捏她左邊的臀部,之後就快速逃離現場。
起初女學生沒意識到遭性騷擾,本以為對方是要偷手機,但旁邊都是老人,才沒有求救,直到返家後,越想越覺得噁心,才向家人述說此事。
許男雖坦承當時有碰觸到該名女學生,但矢口否認犯行,還說是不小心撞到女子的側邊,並沒有捏她臀部。即使在審理時,受害女學生向許男釋出善意,並請求法院給許改過自新的機會情境,但他依舊不願坦承,堅稱是碰撞。
法院勘驗監視器翻拍畫面,依放大的截圖,發現雙方身體並沒有碰撞,只有看見許男左手下方靠近被害女學生的臀部位置。綜合相關證據,認許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考量,警詢、偵訊及審理前間,許男始終辯否認犯行,顯見他內心不只心存僥倖,也對受害女學生及她的家屬的善意充滿輕蔑,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改,經審理,將許依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