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日補助嘉義縣偏遠地區原住民就醫交通費47萬3000元,因病轉診就醫、孕產婦產檢及生產的交通費,都可申請補助;嘉縣府說,持就醫等相關證明即可申請,經費用完為止。
▲嘉義縣公布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辦法,說明申請條件與資格。(示意圖/資料照)
嘉義縣政府今(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民眾傷病就醫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每次補助新台幣600元。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超過5公里未達20公里每次補助200元,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者每次補助600元。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若民眾傷病就醫或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超過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1000元。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每次補助800元,超過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1600元。
此外,就醫者每人每季最多申請3次補助,每年總計10次為限;孕產婦則依據衛福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之次數為限,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者每人每年申請2次為限。
趙紋華指出,原住民可在3個月內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醫收據、孕婦健康手冊及機構入住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向阿里山鄉衛生所或衛生室提出申請,本項補助經費用完截止。
趙紋華表示,縣府持續向衛福部爭取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112年度共有425人次受惠,期望能減輕原住民經濟負擔,並獲得妥當醫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