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要戰就指名道姓黃子佼!焦糖哥哥:面對演藝圈的壓力,我不會虛晃一招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焦糖哥哥。(圖/翻攝自焦糖哥哥臉書)

▲焦糖哥哥。(圖/翻攝自焦糖哥哥臉書)

焦糖哥哥(陳嘉行)發文揭露藝人Apple過去曾自述,參加雜誌模特兒徵選遭逼全裸試鏡的犯人,就是黃子佼。相關說法隨即遭Apple打臉,但焦糖哥哥堅持拒絕刪文,音樂人許常德發文質疑「爆一個還不夠還要再爆一個是嗎?這次有問過當事人的意願嗎?」焦糖今(8)天凌晨也發表長文回應,「我不會把時間拿去檢討幫忙發聲的人。願大家平安,司法得以伸張正義」。 

許常德說,不管當事人要不要把傷口在此時掀開的人跟共犯沒兩樣,都很愛偽裝。一個把性慾扮成愛意、一個把暴力轉型正義;這兩類人習性是長期的,才會這麼不尊重受害者的感受。不尊重不是個案,是越來越有癮頭的習慣,爆一個還不夠還要再爆一個是嗎?這次有問過當事人的意願嗎?

焦糖哥哥-陳嘉行則發表長文,「我簡單回應一下許老師,我看他的發文應該是看到媒體標題,或是新聞粉專幾句話就開砲」。

首先,請問許老師一件事,引述新聞報導有需要當事人同意嗎?如果不用,我整篇發文引用的都是新聞報導,裡面內容都是當事者公開發文,我一字未改複製貼上。請問這叫代言當事人嗎?

第二,我整篇都在譴責加害者黃子佼,許老師應該不清楚我已查證,在我臉書發文已附上我為何從Apple公開發文就知道事件加害者就是黃子佼。

第三,Apple去年七月的發文就已有媒體報導(我有把截圖附上留言區),上面提供的線索夠清楚明白,媒體引述就提及網友紛紛指向黃子佼。換句話說,我不是第一位依據這些證詞就能推論出加害者為黃子佼的人。相信老師思考一下Apple提供四個主要線索:1、不是黑人陳建州2、是這波 #metoo 事件加害者之一,且被公開指認 3、雜誌社舉辦(美少女)甄選活動 4、加害者已經身心俱疲(黃的自ㄘㄢˊ事件),這麼明顯的證詞,以老師的智慧一定也知道是黃子佼。

第四,我評論新聞,且新聞內容都是公開的,這不涉及當事者隱私問題。這是新聞自由,也是言論自由,難道評論事件本身,就是代言對方嗎?那許老師代言的經驗絕對比我豐富多了。

第五,當事者主動在限動發文,再由媒體報導,這是我或媒體去掀開傷口嗎?如今這些議題是社會高度關切的,每個人都可以關心、評論;難道老師評論新聞時,都有取得當事人同意?如果沒有,我就要反問老師,您今天站在這麼高的位置發這篇文,正當性夠嗎?但我能肯定,老師您一定沒有懼高症。

焦糖哥哥說,要戰,就指名道姓『黃子佼』,就要對背後勢力拳拳到肉,而不是像『彈空氣吉他』一樣。(圖/翻攝自焦糖哥哥臉書)

▲焦糖哥哥說,要戰,就指名道姓『黃子佼』,就要對背後勢力拳拳到肉,而不是像『彈空氣吉他』一樣。(圖/翻攝自焦糖哥哥臉書)

第六、老師把性騷擾、性侵、購買性剝削未成年與兒童的加害者,跟我評論新聞放在一起比,這樣類比公允嗎?搞得只是評論新聞跟用證言推斷出加害者的名字,變成同樣都是暴力、不道德的違法行為,老師這推論是不是過頭了?

第七,我言責自負,問我幾次我都會說Apple公開講的內容,指涉的就是黃子佼,我到法院上我一樣會這樣說。

第八,我不會去揣測Apple為何要發那則限動,但我尊重她,不論她是基於什麼考量。另一方面,我沒有把任何一句她未說過的話說成是她講的,如果老師有看過我的臉書發文一定知道。但您一定沒看過,為何我如此篤定,因為您封鎖我,應該看不到我的全文。

「最後,我因為曾經是兒童台主持人,我關心小朋友要生活在怎樣的社會,所以我會繼續高調黃子佼的惡行。另外,面對演藝圈的壓力,我不會虛晃一招,要戰,就指名道姓『黃子佼』,就要對背後勢力拳拳到肉,而不是像『彈空氣吉他』一樣」。

「我不會把時間拿去檢討幫忙發聲的人,謝謝老師讀到這裡。願大家平安,司法得以伸張正義」。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黃子佼風暴再起

【#直播中LIVE】【統一發票開獎】113年9-10月
大數據推薦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