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育嬰留停門檻已降至30天,勞動部再規劃試辦彈性育嬰留停,提供每次至少5天請育嬰留停,且在試辦單位願意更短日數方式,也可用單日計,估6月到年底試辦,目前有意願私部門多於公部門。
▲許銘春表示,民眾希望育嬰留停能更為彈性,因此邀請公、私部門召開會議,討論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的可行性。(圖/中央社)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8)日安排勞動部長許銘春,就「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進行專題報告。
關於試辦對象,許銘春指出,實施對象包含經濟部、交通部等所屬事業機構,以及衛福部部屬醫療機構、勞動部附屬單位,並發函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洽邀有意願的單位參與。
許銘春說,民眾希望育嬰留停能更為彈性,因此今(8)日年1月17日及24日邀請公、私部門召開會議,討論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的可行性,與會代表多建議要有一定的空間,不要有太多強制性。
許銘春說,3月15日訂定的彈性育嬰留停試辦原則,規劃不少於5天期間為育嬰留停,且試辦單位如果願意用更短,例如單日計算,勞動部也表示歡迎。目前掌握公部門8家、私部門55家有意願參與試辦。
許銘春說,勞動部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從民國110年7月起,用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停薪資補助,讓留職停薪期間的薪資替代率,可達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根據勞動部統計,110年7月至113年2月底止,受惠人數計24.3萬餘人,補助金額計新台幣89億5000萬餘元。
而育嬰留停津貼也體貼民眾需求,自111年1月18日修正施行後,父母可視需求同時或分別請領各6個月津貼,以鼓勵男性參與。111年1月至113年2月止,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人數為2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