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黃子佼爭議不斷。(圖/資料室)
藝人黃子佼最近被檢方搜出持有7部未成年不雅影像後,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於2006年被黃子佼以拍藝術照為名義性侵得逞。目前全案婦幼隊已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昨(10日)檢方已簽分他字案調查,至於是否將在近日傳喚黃子佼偵訊,檢方不願透露。
K小姐日前透過旅法網紅Zofia發聲,指出自己17歲時不忍拒絕黃子佼泳裝拍攝赴約,但途中除了被要求解開上衣外,對方甚至跨坐到她身上、褪去她的泳褲露出下體,接著便是長達1分多鐘的性侵。
K小姐表示,事後她罹患憂鬱症長達4個月,期間完全不敢看黃子佼任何相關節目或報導,因為這都會讓她回憶到這段遭性侵的不堪以及恐懼與恥辱,甚至在和男友進行親密行為時,都無法逃脫那幕噁心且厭惡的犯罪場景,希望能得到黃子佼「一句認錯和誠心的悔改道歉」。
不過,在K小姐曝光經歷後,黃子佼卻依舊神隱,這讓她忍無可忍,於8日發聲明表示,「黃子佼先生,我本來懷有一念之仁希望你親自來對我道歉,我就放下算了、各自的人生各自品嘗負責,既然您不願道歉(您是真的打算如此嗎?),我的善意都被丟到水溝,在追訴期到達之前就讓我們就一起到檢察官、婦幼隊警官那邊說清楚,讓更多位被害者所指控、遭相同模式侵犯的女生,一起讓檢察官、法官調查清楚,用司法偵查、審判的程序來還原你是否清白,讓我們檢察署、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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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