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粹鑾詐領助理費一案被判刑10年5個月,二審合議庭認為她主導整起事件進行,因此將上訴駁回。(圖/翻攝畫面)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因詐領差旅費被判刑3年8個月,沒想到檢調緊接著又查到陳粹鑾在入獄後,居然又在獄中遙控子女繼續詐領449萬差旅費,一審被遭判刑10年5個月,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11日將訴願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檢方過去在搜索時,發現助理費是由陳的女兒,也是現任市議員的鄭安秝申請,傳喚鄭到案說明,認為鄭是信任並接受母親及服務處王姓主任安排才進行,最後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回顧案情,曾任兩屆市議員的陳粹鑾被控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出遊後,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考察費被法院判決3年8個月定讞,隨後入監服刑;而檢調事後詳查助理名冊後,赫然發現有未成年的成員掛名公費助理,因此懷疑藉由人頭詐領助理費,檢方在2019年7月進行搜索後,借提陳粹鑾偵訊。
檢調也因此查出,陳粹鑾從2010年起便透過人頭、低薪高報等方式申請4名共費助理,有人「被」申請3萬9千元薪水沒拿到,甚至有領22K的助理在離職後取回存摺,赫然發現早已被老闆低薪高報。
直到陳粹鑾為此入獄後,原先市議員則交棒給女兒鄭安秝,但陳卻有繼續利用子探監時,屬意由兒子聯合服務處王姓主任製作不實的助理名冊後,詐領鄭安秝公費助理費用,8年下來不法所的449萬餘元,高雄地院在審理時,陳粹鑾當庭否認犯行,又說她幫助裡還債,助理甘願捐出薪水並以工抵債,有些人則是無法配合時間,將薪資交給服務處後再自聘助理。
法官於是根據涉案人證詞及各項事證後,認定陳粹鑾是主要角色,因此一審判決她10年5個月徒刑,並褫奪公權8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及兒子鄭嘉宏各依貪污、詐欺等罪嫌分判2年6個月及1年4個月。
判決出爐後,被告3人均不服上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11日宣判陳粹鑾維持判決,鄭嘉宏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考量鄭的出發點是出於親情才接受指示,由於不是在主導地位,因此刑度上維持不變,但宣告緩刑4年,王姓主任則因撤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