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K小姐出面指控藝人黃子佼性侵,北檢已分案調查。(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藝人黃子佼於去年遭控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因查無強拍影像事證,黃子佼也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事後K小姐在網路指控,2006年間,她曾遭黃子佼拍攝藝術照並性侵,10日北檢已簽分他字案偵辦,案由為妨害性自主。
3日北檢偵結黃子佼強制猥褻案後,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7日網紅「Zofia」在臉書專頁發文,1名自稱企業家二代的「K小姐」指控,黃子佼在2006年間曾幫她拍攝泳衣照,並在拍攝過程中性侵得逞,希望黃子佼出面道歉。
但K小姐出面指控後,黃子佼迄今尚未回應,8日K小姐表示,她遲遲未等到黃子佼道歉,「我們法院見!」,11日婦幼隊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檢方已簽分他字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