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安親班負責人林漢凌狠心虐待男童長達7年的時間,還稱自己最愛他。(示意圖/pixabay)
目前已歇業的連鎖安親班加盟分校的負責人林漢凌,因涉及虐待學童,遭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2年4個月,台北地檢署今(17日)傳喚到案發監執行。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指使劉姓、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其惡劣行徑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蛋糕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
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11月,有多名家長聯合控訴這家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你們家最慘」後,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受虐。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不僅要求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還經常被體罰,甚至是限制男童上廁所、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更有人曾目睹男童沒有座位,只能在教室角落趴著寫功課。
由於林漢凌個性強勢,即便她的惡行已遭多名老師目睹,仍舊不敢阻止她的行為,甚至是聽從指示參與其中。而若家長發現男童身上有傷痕並向安親班詢問原因,林漢凌不但會找各種理由推託,事後甚至還會對男童加中處罰,導致男童不敢告訴家長。高院根據男童指述,被林漢凌指使的劉姓、金姓老師認罪,且從其他老師的證述中,認定男童從2歲到9歲都遭到長期施虐,導致患有長期創傷壓力症候群,將林漢凌判處2年4個月,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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