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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週刊不報導涉家暴『藍營大咖身份』 媒體人黃揚明全說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週刊報導,藍營某政治人物家暴。(示意圖/Pixabay)

▲週刊報導,藍營某政治人物家暴。(示意圖/Pixabay)

週刊報導,藍營某政治人物家暴,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今(17)天受訪時表示,從媒體報導的內容,無從判斷此人為誰,也從未聽過相關訊息,但對家暴零容忍是國民黨以及藍營立委們長期關注的議題,也是重要政策之一。對於週刊不報導身份一事,媒體人黃揚明也給出答案。

《鏡週刊》報導,藍營大咖S在自家豪宅對妻子P,以及未成年的兒子惡言相向、出言羞辱,甚至一度要把手機砸向兒子;而不堪精神、言語暴力的P哭著請豪宅保全通報家暴中心,才讓此案傳開。S的家暴史還不只這一樁,過去他常對妻兒言語暴力也曾留下通報紀錄,幾經折磨的P一度想離婚解脫,但最後為了顧全雙方政治、事業名聲,隱忍、煎熬至今。

此事今天在台北政壇發酵,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建議大家不要去臆測今天中國國民黨慣性家暴的人是誰,原因如下:1,沒有證據,對被影射的人不公平,尤其是對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政治世家、權貴大咖、企業聯姻、傳聞不斷,這些資訊在中國國民黨內隨便數都上百個,哪有那麼容易就比對得出來!

另外,媒體人黃揚明則是在臉書寫下《家暴防治法》規範: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身分之資訊。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害人為成年人,經本人同意;受監護宣告者並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二、犯罪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違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沒入違反規定之物品、令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至履行為止。

「所以,不要再問為什麼《鏡週刊》不報導身份了」。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國民黨大咖爆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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