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高虹安涉貪案,17日首度當證人應訊。(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起訴,擔任立委期間,將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的46萬30元公款,向立法院申報款項,用在個人使用,例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等支出。高虹安昨(17)日首度為涉貪案到台北地院當證人應訊時,不斷和檢方舌戰,期間也解釋買雙眼皮貼由來。
合議庭昨天上午9點30分起,連續詰問4位證人,依序是同案被告陳奐宇、陳昱愷、李忠庭,至於高虹安則排在第4棒,她是由同案遭起訴的高辦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聲請傳喚作證。
高虹安在此案中首度開口作證時表示,從沒指定辦公室零用金用途,並稱讚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以及「水母」等核心助理都很貼心。2020年2月1日,她就任立委後,這些助理就都會時不時墊錢幫她購買三餐等物。
高虹安指出,但是後來她卻發現沒人請款,因而在同年3月間於工作群組提醒有幫她墊錢的人,記得去找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請款。說到這裡時,高虹安突然強調,「我想澄清一下,媒體上講的零用金品項『雙眼皮貼』,其實是為了立法院2/1開議臨時需要拍照,我只能趕緊拜託助理到屈臣氏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