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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友人愛堆積物品!他揮菜刀怒喊「乞丐婆讓妳死」最終下場出爐了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黃男不滿蔡女堆積物品,對她言語辱罵並持刀向她揮砍。(圖/AI生成圖)

▲黃男不滿蔡女堆積物品,對她言語辱罵並持刀向她揮砍。(圖/AI生成圖)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居友人喜歡在住處內堆積物品,還懷疑對方涉有性交易、竊盜、持有毒品等罪,雙方便於112年6月21日下午14時30許爆發口角衝突。而黃男不僅不斷辱罵對方,甚至還衝到廚房拿菜刀並恐嚇「要讓妳死!」等語,導致被害人蔡女的左大腿遭刺傷、心神不寧,事後到警局報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判處蔡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並沒收菜刀一支,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涉案的黃男和其兩名弟弟以及友人蔡女同居,但黃男看不慣蔡女喜歡在住處堆放物品,更懷疑蔡女有性交易、竊盜,甚至在行李箱藏毒品等,一氣之下便對蔡女飆髒話,並辱罵她「垃圾」、「乞丐婆」。隨後黃男拿寶特瓶丟擲,再抓住衣領,卻反遭蔡女壓制在牆,黃男要求鬆放,蔡女允諾:「好,我放,你回去坐好,不要再衝動了。」怎料,黃男下秒卻直接衝到廚房拿菜刀,一邊拿刀揮砍一邊對著蔡女怒吼:「我要讓你死!」最終3人壓制並將菜刀搶過來後,才結束這場鬧劇。

黃男坦承,當時確實有和蔡女發生衝突,但他堅決否認犯行,並表示是蔡女先動手,沒有出手或持刀傷害蔡女等語。法院認為,黃男在爭吵後跑到廚房拿菜刀刺傷蔡女的大腿,和正當防衛構成要件不符。此外,黃男沒有任何賠償意願,事後也未向蔡女表達歉意,因此法官難認定黃男犯案後態度為佳,不宜從輕量刑。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黃男涉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若易科罰金則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並沒收菜刀一支,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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