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女教授在高鐵站車上跟男大生擁吻,剛好被丈夫友人發現後拍下。(示意圖/Pixabay)
南部一名蘇姓女教授與楊姓男學生過從甚密,後來甚至在外租屋築愛巢同居,兩人感情打得火熱,女教授的郭姓丈夫察覺有異,掌握妻子出軌證據後向友人訴苦,不久後,友人在高鐵站撞見女教授和男學生擁吻,事件曝光後,郭男憤而對妻子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審理後,認為女教授應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姓女教授任職於南部一所大學,與郭姓丈夫結婚後產下一女,2021年開始,郭男就覺得妻子越來越冷漠,後來相處氣氛簡直成為陌生人,察覺妻子異狀後,郭男開始蒐集證據,從妻子手機中發現她與男學生的親密對話「去忙,不吵你,愛你」、「人生真難好路上小心我也愛你」、「有吃嗎老公」、「寶貝起床了嗎 」、「晚安老婆」,甚至發現妻子曾到男學生租屋處幽會。郭男向友人訴苦,對要不要向妻子攤牌一事感到矛盾。
郭男友人日前在高鐵站撞見女教授和男學生在車上擁吻,於是拿起手機錄影後傳給郭男,郭男夫妻為此訴訟離婚,郭男另對妻子提告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女教授否認和男學生有親密行為,另稱夫妻鬧翻後,丈夫曾說「你是我老婆我可以原諒」,主張對方已經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但法官檢視女教授與小男友間的擁吻影片、對話等,認定侵害配偶權事實存在,判蘇女需賠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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