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國修訂通過的《保守國家秘密法》5月1日起施行,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所造成的可能觸法風險大增,陸委會今(30)日再度提醒國人,非有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
▲中國修訂通過的《保守國家秘密法》5月1日起施行,陸委會今(30)日再度提醒國人,非有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資料照)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月27日通過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將從5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領導」。
陸委會表示,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今年5月1日生效實施,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所造成的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已引發各界疑慮與不安,陸委會籲請國人務必慎思赴陸的必要性。
陸委會指出,自中共人大常委會於今年2月27日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後,政府隨即於3月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等提醒國人,本法修訂將升高外國機構在中國大陸經營、投資的風險,對非營利或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也會連帶產生壓力。
陸委會強調,國人赴陸採訪、學術研究、蒐集經商投資資訊或與當地人士對話等,只要遭中共認定相關對話或蒐集資料內容有損其「國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中共認定為涉及「國家秘密」。此外,本次修法更增加「工作秘密」一項罪名,條文規定,凡「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都可能涉嫌犯罪,這種高度空泛、毫無規矩可循的條文,可能隨時令人觸法。
政府向來主張兩岸秉持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原則進行不設置政治前提的交流與往來,近期兩岸交流雖有所升溫,但面對中共不斷透過立法方式,制定或增修諸如「反間諜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國家安全法」及「網路安全法」等國安法規,嚴格監控境外赴陸交流人員,台灣民眾與其他外籍人士赴陸交流遭羅織罪名,剝奪人身自由的案例屢見不鮮。
陸委會再度提醒國人,非有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大陸。如確有赴陸需求,在前往中國大陸之前,可參考本會日前提出的「對有需要前往大陸國人幾點提醒與建議」,特別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於本會「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必要時可以獲得政府適時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