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張男強摟陌生女遊客還襲胸,遭對方丈夫烙人圍毆。(示意圖/翻攝畫面)
張姓男子2022年間偕友人到墾丁遊玩,居然在玩沙灘車時對陌生的女遊客襲胸,當場被女遊客丈夫及其友人毆打後,導致張男下頷骨骨折,事後警方獲報到場後都雙雙送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襲胸的張男被判刑10個月,動手的呂男及吳男依傷害罪各處45天、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當時跟朋友到墾丁玩沙灘車,看到一名女遊客後起色心,除強摟對方的腰外還襲胸,讓女遊客驚嚇求救,後來被害女子的丈夫及友人上前毆打張男,導致張男頷骨閉鎖性骨折、頭部及胸部受到擦、鈍傷,警方獲報到場後,將雙方帶回釐清安情。
張男辯解認錯人才會拉對方上車,更沒有摟腰及襲胸等動作,但呂、吳兩人聲稱為保護女子正當防衛;但法官勘驗過錄影畫面及審酌雙方說詞後,認為張男的辯解不足採信,但呂、吳2人已逾越正當防衛範圍,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決張男10個月徒刑、呂男、吳男依傷害罪各拘役45天、55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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