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紹宇、朱怡蓉/台南報導
台南知名的「阿霞飯店」第2代和第3代的侵害商標爭議,2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第3代吳健豪在網路上宣傳行銷,侵犯當時取得「網路經營權」第2代的權益,判賠450萬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阿霞飯店1940年創立,經營已經84年,過去家族協調把經營分成網路和實體飯店兩塊,而這次的官司就是第3代接手的吳健豪被姑姑告侵權。
台南知名的阿霞飯店,廚房從一早就開始忙碌,新鮮的抱卵螃蟹是招牌紅蟳米糕的重要食材,阿霞飯店爆發商標權爭議,2審判決經營實體飯店的家族第3代吳健豪得賠獲得網路經營權的姑姑450萬元。
阿霞飯店第3代吳健豪:「現在是智慧財產和民事訴訟。」
牆面上的老照片,創辦人和兄弟家族合照,他們共同打拚讓阿霞飯店在美食之都台南佔有一席之地,政商名流的留影看得出來風光歷史,阿霞飯店由創辦人吳錦霞和5弟吳壽春共同開設,2009年4月接手的家族2代做了協議,把經營面向分為實體店面和網路銷售,後來第3代除了本店經營,也創了錦霞樓,加上架設網路宣傳等,這些舉動讓網路經營的第2代認為違約侵權,1審認定錦霞樓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而2審認定網路行銷確實侵權,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阿霞飯店第3代吳健豪:「現場的經營,如果有包含客人說他來要分享PO文都不行,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疑慮的,消費者跟我們溝通的管道,這是一個比較大的困擾,針對我們的權益去提出訴訟。」
官司2審判決,第3代敗訴得賠450萬決定要上訴,而第2代的網路商城低調回應,已經交由律師處理,老字號美食餐廳的家族爭議還沒有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