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林延鳳拿出一把桃花木劍送給蔣萬安,要他好好斬妖除魔。
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北士科爭議,蔣市府專案報告載明「T17、T18地上權現階段不得移轉」,但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0日)指出,根據市府資料,今年3月28日,新壽陳姓副總曾在「北士科案」被揭露前,就曾找上蔣市府局長討論「移轉地上權」問題,由於無任何會議紀錄「形同密會」。而在質詢時間過後,林延鳳更拿出一把桃花木劍送給蔣萬安說,「這不是讓你斬桃花的,是讓你斬妖除魔的,好好地有勇氣把這四個案子,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要退縮。」
林延鳳爆料,今年3月28日,「北士科案」被揭露前,蔣市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地政局長陳信良都分別帶幕僚,在法務局會議室密會新光人壽陳姓副總討論「移轉地上權」問題,由於無任何會議紀錄「形同密會」。她質疑,「你們到底談什麼?談到連市長都不知道?」連堂凱回應,沒有府級長官出席,只有局長出席;此說法引發林延鳳怒回,「你們兩位局長有出席,市長不知道,都沒有報告,到目前為止大家都在關心這件事,你們還沒讓市長知道,搞什麼東西!」
連堂凱透露,談的內容有關地上權移轉,而結論就是按照合約走。對此,林延鳳質疑,「但我沒看到任何會議紀錄,也沒有錄音錄影,誰知道你們怎麼談?你現在講連市長都不相信你!」林延鳳再追問,「你們當時談的時候,新壽有沒有提地上權移轉?只是你們沒有同意」,連堂凱則回應「對!」
林延鳳也喊話蔣萬安,他是雖然是律師,但不要陷入呼籲「法匠」的思維,只看表面但不了解核心,否則依照合約,像南港轉運站東站樓地板每年每平方公尺501 元的「賤租」,或是北士科T17、T18案,都是耽誤台北市發展。此外,林延鳳也提醒,由於T17、T18無投資計畫書審查或將投資企劃納入契約,新壽只要不違反「科專用地」土管規定「想蓋什麼都可以」,甚至蓋一間小廁所再拿到使照就能避罰兼順利移轉他人,因為契約未規定它必須開發多少面積或作何使用,更沒有規定「須經市府同意怎麼使用」。
林延鳳認為,蔣市府應該和廠商重新議約,逼新壽出來面對,看新壽是要賠錢「分手」,還是付錢「負責到底」,別讓廠商予取予求。質詢時間過後,林延鳳也拿出一把桃花木劍送給蔣萬安,林延鳳說,「這不是讓你斬桃花的,是讓你斬妖除魔的,好好地有勇氣把這四個案子,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要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