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台北市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方日前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轎車違規停在路邊,上前盤查,但因女子提供的身分證照片與本人不符,將她帶回警局查驗身分,竟意外查出該女曾涉及一起凌虐案,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刑7年6個月,她沒有到案執行被發布通緝。
警方表示,本月5日凌晨1點多,警方在錦州街一帶執行巡邏勤務,發現1輛轎車紅線違停,上前盤查,發現車內只有1名女子坐在副駕駛座,要求她出示證件接受盤查,但該女表示沒帶身分證,願提供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驗。
但警方發現該女提供的身分證字號照片與本人不符,她一再堅稱是因為化妝問題,但警方再詢問父母姓名,她卻講不出來,隨即露餡,警方將她帶回警局查驗身份,經深入追查後,才查出她是24歲的陳姓女子,因涉及妨害性自主案遭到通緝,才謊報他人身分。
據了解,陳女多年前因曾參與凌虐案,還曾逼迫他人上演活春宮,被法院判刑7年6個月,但她沒有依規定入監服刑,遭到通緝,警方確認身分後,將陳女依規定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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