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仲葳、李仙棋/台北報導
這根本就是執法濫權!北市一名女子前天搭友人車遭到攔檢,警方聞到她身上有K他命味道,查驗兩人證件並搜車搜包,結果一無所獲,但是女警竟然帶女子至超商廁所搜身,女子解開內衣、脫下內褲,還原地跳兩下證明清白,女子不堪全身被看光,泣訴真是莫大侮辱!
停車受檢天經地義,但是台北一名25歲的黃小姐,前天(23日)凌晨3點跟男性友人開車遇到警察臨檢,警方認為車內有K味,先查了兩人證件,又搜車搜包包不過一無所獲,沒想到員警加碼,要求女子到超商廁所脫光內衣褲,全身赤裸搜身,讓黃小姐覺得好委屈。
當事人黃小姐說:「就滿委屈的啊,跳是我為了要證明我的清白,我是把我自己的內衣解開,我是這樣跳給他們看的。」
不只是全身脫光,女警甚至拉開內衣,觸摸襯墊檢查,為了捍衛清白,女子當場跳兩下,證明自己身上沒有攜帶毒品,只是無緣無故被人看光光,女子氣憤,怒批員警執法過當。
黃小姐說:「我也不會每一個人都願意,在自己不認識的人面前脫光光,而且脫給自己家人看,都很害羞了。」
中山分局副分局長吳耀南則回應:「對於同仁的疏失,造成當事人黃小姐心理上的壓力以及不舒服,我們在第一時間有指派幹部向黃小姐做說明以及致歉。」
事發之後,中山分局親自向黃小姐致歉,表達12萬分的歉意,也已經懲處負責臨檢的警備隊員警,至於一般程序,除非持有搜索票,或是當場搜出不法證物,才能要求脫衣搜身,只憑著聞到K味,就要女子脫衣受檢,確實太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