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尹翔/綜合報導
▲FIR前女主唱詹雯婷挨告誣告出庭,恩師陳建寧以證人身分出庭。(圖/記者楊澍攝)
昔日金曲天團F.I.R.如今不只老團員們撕破臉,還為此對簿公堂,而今日開庭,先是前主唱詹雯婷對恩師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之後不起訴確定。陳建寧因此對詹雯婷提告誣告,檢方起訴。日前開庭,檢方聲請傳喚陳建寧作證,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上午再度開庭,而後雙方也都各自發佈聲明。
▲昔日F.I.R.如今成絕響。(圖/翻攝自F.I.R.飛兒樂團臉書)
陳建寧所屬的華研回應:「詹雯婷小姐控訴陳建寧老師與華研董事長及總經理偽造文書,經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確定。華研無偽造文書情事,莫名被告,為維護人員名譽與公司商譽,被迫反告詹小姐誣告,相信法院有公正判決。」
陳建寧表示詹雯婷先前控訴,她沒有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直言:「我跟華研覺得莫名奇妙,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我們三個一起簽到華研,最後拋棄我們。」雖然難得在法院碰面,但陳建寧透露跟前主唱詹雯婷彼此之間完全沒有對話。
Faye詹雯婷聲明中提到,過去和陳建寧的經紀合約早已分割,也都以個人名義簽署所有相關合約,但許多的工作自己本人並沒有親自簽名,也說「發生事情的這幾年,我沒有出來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我可以自己消化,我希望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也希望這些是非能盡快平息,再次謝謝大家。」
Faye詹雯婷先前控訴,她沒有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恐怕遭到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駁,確實當初Faye有授權他代為處理保證書,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會翻臉,因此也提起妨害名譽、誣告告訴。
檢方偵辦後,確認保證書上的簽名與Faye詹雯婷的親筆簽名字跡確實相符,給予陳建寧等人不起訴處分。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考量陳男曾向其經紀人表示,Faye確實經常忘東忘西,他也不會怪誰,認定Faye應該確實是忘記了,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皆不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改以誣告罪起訴。
詹雯婷聲明全文:
首先,我要向關心、支持我的家人、朋友、歌迷們說聲抱歉,讓大家擔心了。但請大家放心,我會認真且誠實的面對法院的審理,還原真相。
為了避免大家被各種猜測和謠言誤導,我在此簡單地將這個案件的起因和經過,向大家說明。
由於當初陳建寧老師的發掘和我們在音樂上的共識,我加入建寧老師的公司「無限延伸」,一起以「F.I.R.飛兒樂團」出道。我對老師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對他有關樂團事務的安排,有絕對的信任。
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
之後的2013年,我們與唱片公司的合作即將到期,建寧老師說要為樂團找間新唱片公司,我當時提出兩個期望:
第一,新唱片公司簽約由我親自簽訂,沒有人可以代替。
第二,從第八張專輯開始,母帶權由團員三人共有。
對於我的期待,建寧老師當即表示同意。
直到2014年我才發現,建寧老師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我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我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我與華研公司簽約了。雖然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然而多次溝通卻沒有結果,在等待回應的過程中,突然被兩位團員告知F.I.R.有新計畫,但不包含我。儘管如此,我依然對新生的F.I.R.表示祝福。
2019年7月間,我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我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在此之前,我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過去不論是建寧老師與阿沁在公開場合的談話、建寧老師後來委任對我提告的律師所寫的法律意見書、無限延伸公司其他人員傳給我的文字訊息,都一再重述我與華研公司間沒有契約關係。很明顯,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
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
發生事情的這幾年,我沒有出來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我可以自己消化,我希望藉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也希望這些是非能盡快平息,再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