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男方不滿女友提分手,拿裸照逼打分手砲。(圖/Pixabay)
屏東大壯(化名)與小美(化名)為男女朋友,男方不甘被提分手,就拿裸照威脅出面談判,還要求「打分手炮」才會當面刪除;但女方不為所動,截圖蒐證報警提告;偵審期間,大壯避重就輕、說詞反覆,法官難認他態度良好,依法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扣案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大壯不甘被提分手,去年6月初,傳送小美露胸裸照,還說「跟我打分手炮我在你面前刪」、「絕對是讓你身敗名裂」、「就是說不知道你會不會被外流而已」,脅迫對方出面談判。
但小美不理會大壯行為,將LINE對話紀錄擷圖,直接報警並提告,檢警持搜索票前往大壯住處搜索,扣押IPhone11手機、電腦,警詢及偵訊時,他也都坦承犯行,後由檢方將人依法起訴。
審理時,法官認為,大壯警詢時只坦承部分犯行,偵查中又避重就輕、說詞反覆,直到檢察官提示對話紀錄後,才以擠牙膏式地坦認犯行,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全部坦承,但認態度良好,審理後,將他依犯強制未遂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扣案手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