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蔡男不滿前女友離去,竟當場將對方從車上拖下來,他則要為此要付出代價。(示意圖/Pixabay)
高雄蔡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心有不甘,凌晨在超商懇求對方回心轉意,沒想到談話過程中起口角,蔡男於是一怒之下要強拉女友下計程車,過程中相當危險,後來警方獲報趕來解救女方,案經審理後,蔡男依妨害自由判處3個月徒刑定讞,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判決指出,蔡男與A女元為情關係,2023年1月因個性不合分手,幾天後蔡男在超商要求A女可否收回分手的決定,但A女心意已決,準備搭計程車離去,但蔡男眼看對方要離開,竟想強拉對方下車遭到抵抗,緊接著蔡男再以身軀阻擋車門關上,雙方你來我往,後來店員眼見不對通報警方迅速到場營救,當場將蔡男逮捕。
檢方後來複訊時,認定蔡男妨害自由犯行確定,因此將他起訴;法院審理該案時,蔡男辯稱沒有阻攔、拉扯,當時只不過是在溝通,但一、二審時監視畫面推翻蔡男證詞,因此判處他3個月徒刑定讞,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