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陳慈鈴報導
▲5月開徵房屋稅,若符合「2條件」不用較。(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每年5月是房屋稅開徵的時間,繳納時間至5月31日截止,課稅期間自前1年的7月1日起算至當年6月30日止。對此,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開徵期間常有民眾詢問,房子都住30年了,為什麼還要繳房屋稅或到底住幾年才可以免稅等問題,其實老舊住屋想要免稅只需符合2項條件,與屋齡無關。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其實老屋還需不需要繳房屋稅,與屋齡無關。而是需要符合「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及「住家使用」2個條件。所謂的「房屋現值」指的並非房屋市價,而是經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來計算稅額用的房屋價格。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嘉義市的房屋來看,10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元,105年7月1日後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1000元,房屋現值每年會折舊,當房屋現值折舊到免徵標準以下,只要實際是作「住家使用」,不分自住或非自住,就不用再繳房屋稅。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補充說明,今(113)年1月2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稅新制規定,自今年7月起,住家用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而免繳房屋稅的適用對象,將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非自然人(例如法人)則無法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