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再度開庭。黃惠玟指出,事情演變到這樣,就是因為高虹安做人失敗,她認為在高辦任職很丟臉,以後不會寫到履歷表內。
▲黃惠玟(白衣)說,如果高虹安當初對助理好一點、尊重一點、信任一點,事情不會演變到今天。(圖/中央社)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言詞辯論。
黃惠玟指出,高虹安在法庭中對她說「感謝」,這2個字在她任職期間很少聽到,一個人要當市長到底要拖累多少人,她離開高辦2年還是踩進這場官司,禍從天降,自己回不了國會,也回不了媒體,已有入監服刑的打算。
她說,高虹安說她記錯帳,她聽完「以為我現在還在高虹安辦公室,真的太恐怖了」,本案爆發後,高虹安到她家要她說零用金是助理樂捐,她講不出來;李忠庭約她出來,要她輕描淡寫不承認帳冊,她吞不下,「我有錄音」。
黃惠玟表示,高虹安就任立委後,她跟高介紹零用金制度,她認為高出身鴻海,應該不會需要,但高虹安覺得立委薪水比鴻海少很多,李忠庭更當面說「別人來做立委都是來賺錢,沒人在賠錢的」。
李忠庭日前作證時曾提到黃惠玟給付李代墊的裝潢費款項,黃惠玟說,真實的情況是高與李經常吵架,只要一吵架,高虹安就叫她把李忠庭代墊的錢整數結算給李,她當時出帳給李忠庭的8萬元、8萬8000元,「完全就是因為他們小倆口發生了口角爭執」。
黃惠玟指出,高虹安都親自看帳,她在高辦「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在高辦工作11個月沒有調過薪水,如今高虹安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她現在沒權沒勢沒錢沒年輕,怎麼算都輸。
黃惠玟說,如果高虹安當初對助理好一點、尊重一點、信任一點,事情不會演變到今天,這件事純粹就是「高虹安做人失敗」,帳冊又沒管理好,被別人拷貝出去,曾經在立法院被一段一段地賣。
她表示,她聽從李忠庭的要求刪掉紀錄,如果她和高虹安的LINE對話可以全部公開,就可證明她在法庭上說的沒有錯,不會落到如今各說各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