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男子跟車離開停車場遭業者報警提告。(示意圖/Piqsels)
因小失大。一名男子駕駛母親名下車輛前往新北市,並將小客車停於一處停車場,未料男子離場時發現票卡遺失,又不想繳520元停車費,居然與朋友利用跟車方式離場。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男子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
判決書指出,男子2022年11月間明知出場時必須繳納停車費,停車場柵欄才會升起,卻因票卡遺失且為躲避停放2天共520元停車費,竟找友人以跟車方式躲避繳費並離場。
男子騎機車載友人進入停車場後,先繳納40元停車費,再由友人騎機車離開、自己駕車從後跟車方式,順利藉由柵欄未降下的空檔離場。停車場業者發現繳費紀錄異常,並調閱監視器確認男子跟車離場躲避繳費後,將男子告上法院。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男子票卡遺失卻貪圖方便,與朋友用不正當方式規避繳納停車費,考量男子坦承犯行、賠償5000元並與業者達成和解,依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判處男子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
新北市新店某停車場日前也發生類似事件,一名女騎士緊跟前方男騎士離場,遭快速降下的柵欄擊落,加上她未戴妥安全帽,後翻時安全帽飛落,頭部重擊地面,當場痛得倒在地上掙扎,車場管理員驚見立即上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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