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區間車。(圖/記者陳弋攝影)
一對情侶日前搭台鐵區間列車北上,車輛行經三義、苗栗市火車站之間時,兩人在車廂內激情擁吻,吻到深處又伸手撫摸彼此私處,坐在附近的乘客忍無可忍,拍下影片報警。苗栗地院日前一審依公然猥褻罪判方男、廖女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30歲左右的方男、廖女情侶檔去年8月21日中午搭一列區間車北上,列車一路經過三義火車站、苗栗火車站,一時難以自持,互相擁吻後撫摸私密處,時間長達12分鐘,附近孤身一人的乘客看不下去,直接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下車後報警處理。
事後兩人被通知到案製作筆錄,但只承認有接吻擁抱,否認互摸,但檢方勘驗相關影片認為事證明確,偵查終結後依公然猥褻罪起訴。苗栗地院審理時,兩人均未到庭,法官審酌民眾蒐證畫面,兩人確實有猥褻舉動,已涉犯公然猥褻罪,各別判處30天拘役,如易科罰金,以台幣1000元折算1日。換算下來,兩人若不想被關,得各別繳交3萬元罰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