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負責搬運沙包的周姓男子遭到起重機吊掛的沙包砸中,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2022年發生一起工安意外,一名周姓男子在工地負責搬運、整理沙包,怎料,卻在搬運過程中因一旁起重機吊掛鋼索不明原因斷裂,導致在起重機下方整理沙包的他被沙包砸傷,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傷勢相當嚴重。士林地院審結,在頂樓指示吊掛順序的楊男被判無罪,另駕駛起重機的蔡男已於2023年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鄭男於2022年在新北市某處進行屋頂防水工程及木板材料拆除工程,將吊車吊運工程由廠商委託轉由「名將起重工程行」廖男承包,向被害人周男訂購水泥及沙包。怎料,同年4月7日進行工程時,鄭男在結束拆除工程後,用對講機指揮駕駛起重機的蔡男吊運沙包,但並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防止吊掛物通過施工人員上方。因吊掛鋼索不明原因斷裂,導致被指示在起重機下整理沙包的周男不慎遭墜落的沙包砸中,右側、脛骨、腳踝、胸口等處粉塑性骨折,傷勢相當嚴重。
負責將吊車車鉤勾上太空包的楊男還原當時事發過程,提到自己鉤好後都會和蔡男告知,不知道為何吊車在沒有指示下將第3包太空包鉤上去。更透露,當時蔡男曾臨時指示請周男、簡男卸下貨車上剩沒幾包的水泥包,才會在吊掛過程中進行卸貨,因而發生這起意外。而搬運水泥的簡男表示,蔡男在吊掛第3包時,周男曾告知簡男要躲在屋簷下怕危險,但是蔡男卻要求他們在去搬水泥包,也並未告知他們要吊掛太空包。至於蔡男則稱,吊掛過程中自己用對講機和頂樓負責指揮吊掛順序的鄭男聯繫,也會在楊男喊「吊」後才將太空包吊起。
士林地院審結認為,當時現場分工鄭男負責在頂樓用無線電告知蔡男吊掛順序,再由楊男負責將太空包掛上吊車掛鉤後,再告知蔡男操作起重機。因此僅能證明鄭男楊男僅負責告知吊掛順序因此判處無罪。另駕駛起重機的蔡男則在2023年時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