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彰化女警偷吃空軍少校人夫,傳裸照兩度被元配抓包。(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空軍少校李男與張姓妻子結縭12年,卻在2021年出軌,與彰化一名邱姓女員警大談婚外情,兩人結伴到台中出遊,被李男元配張女逮著正著,三人一度在現場對峙長達5小時,直到警方到場才離開。事後,元配張女選擇原諒,李男與邱女也簽下和解書,承諾不再往來,否則要各賠200萬。不料,事隔半年,張女發現兩人又再度出遊入住摩鐵,甚至還互傳性器官照片以及鹹濕對話,氣得將兩人告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李男與邱女各賠償90萬元。
判決書指出,空軍少校李男與張姓妻子於2010年結婚,兩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張女於2021年發現李男出軌,委託徵信社調查,在同年7月1日發現李男到台中找一名在彰化分局任職的邱姓女警,兩人當晚住在邱女住處,隔天又一起出遊被張女逮個正著,三人一度在彩虹眷村停車場對峙5小時,還驚動警方到場處理。
事後張女表示願意原諒兩人,並要求簽署和解書、切結書,兩人也承諾不再往來,否則要各別賠償200萬元違約金給張女。結果,2022年3月,張女又發現兩人單獨出遊,不但同住摩鐵,外出用餐時還十指緊扣,氣得將兩人告上法院。
李男辯稱,他與邱女從高中就認識,是20多年的同鄉摯友,兩人個性都很活潑大方,所以有牽手行為,並未超出一般男女的關係。並表示當時是被迫簽下和解書,因為張女握有出軌照、通聯記錄,還說若不簽就將整件事告訴媒體,要讓他身敗名裂,沒有工作,自己迫於無奈才簽名。
邱女則表示,兩人牽手是好友間不拘泥小節的行為,兩人並無不當關係,同時強調當時簽和解書,是因為擔心事件曝光會失去工作,被迫簽名。且張女要求兩人斷絕一切交際,過度侵害她的人身自由,也有違善良風俗,因此和解書應視為無效。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女為了維護配偶權益,要求兩人簽署和解書、切結書,屬於正當權利,難以認定有脅迫手段。另外,兩人在簽署和解書後,確實有互傳性器官照及鹹濕對話,足以認定兩人確實有性行為。
根據兩人手機對話紀錄,除了發現兩人互傳多張性器官照片外,兩人還以代號互稱彼此的性器官,邱女要李男好好照顧小杰,還說小杰超級賣力的,李男則回覆小杰沒知覺了,還可以尿尿就好。兩人甚至互傳性姿勢圖片,討論可以嘗試的姿勢等,並有生育子女的打算,證實兩人的確有不正當交往行為。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張女因丈夫出軌身心俱疲,審酌痛苦程度,判決李男與邱女應賠償金額以各90萬元為適當,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人各賠90萬,合計180萬。另,張女及邱女仍可上訴,李男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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