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宥勝一審遭判8個月,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藝人宥勝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判宥勝8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指出,宥勝為了替自己脫罪,連續多次騷擾被害人,還要求受害者向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
判決書顯示,宥勝於開庭前的今年2月間,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人:「在看到XX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
宥勝緊接著提出,若受害者同意,「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的訊息之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最後還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
由於對方無意與其接觸,因此宥勝在3月6日再次透過共同友人LINE她,「我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雖然很遺憾不能當面致歉,但依然感謝妳的聆聽與理解」,「去年九月我們各自向檢察官提供了一些證詞,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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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坦言,「我知道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
「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宥勝表示,和解書是要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不想針鋒相對,「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可以。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妳參考」。
最後,宥勝還以LINE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建議法官判無罪之和解書電子檔案」給被害人,種種行為,不斷騷擾女助理,要求對方串證,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壓力及傷害,法院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因此無法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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