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簡舒培質詢蔣萬安。
警政署昨晚發布台北市警察局長人事,由警政署副署長李西河接任,原先台北市長蔣萬安屬意的警專校長方仰寧則未被選中。對此,蔣萬安31日赴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時,被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問及「會不會出席李西河就職典禮?」蔣萬安回應,如果時間安排確定,為了台北市整體治安跟警政業務推動,我會去。」
蔣萬安指出,當時他們對如何決定人選方式達成共識,就是內政部提推薦名單,他來做最後圈選決定,但最後他圈選的人選卻被內政部反悔,「你當時承諾要答應的事情,現在反悔,那未來在合作上面誰敢信?」
簡舒培回應,首都市長不是要糖的孩子,如果不如你意,就哭哭鬧鬧說人家擺到,這樣不好;再者,警察局局長不是糖果,台北市治安也不是糖果,內政部指派台北市警察局長是他們的職責,當然是在他們權責考量內認為是最合適的,若你認為是內政部擺到,認為中央找地方麻煩,這也不公道。
蔣萬安則反擊,這不是結果的問題,而是過程,若內政部今天只給一個人選,他沒話說,「但內政部現在給兩個人選,而且確定讓我選一個,我選了竟然又反悔,請問議員你能接受嗎?如果定好的遊戲規則可以反悔,那未來很多合作事項,你答應的是,我敢相信嗎?」
簡舒培則指出,根據《警察局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職權的遴任權限,警監就是由內政部遴選報請行政院;警政、警佐職務,是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因為警察局長就是由內政部做遴選,質疑「你現在卻說內政部最後核定時卻違背你的意思......」
不料,話還沒說完,蔣萬安不滿回擊「那你就直接派,你不要給我兩個推薦人,然後選讓我選一個。」而簡舒培也不甘示弱地說,溝通這件事應該是兩個人選,你都認為沒有問題,你比較屬意其中一個,並不是不要哪一個,「內政部最後做出的決定是這兩個你都沒有反對,那就選了另外一個,有違背他的職責嗎?」
對此,蔣萬安還原,「當時的溝通過程,是說給我兩個人選,由我來決定最後人選,如果說要直接派,或是選一個屬意的,但最後會推翻,那要先講。」簡舒培則重申《警察局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更直言「如果你認為遴選方法要明確的話,建議國民黨修法,因為這個條例是中央的法令。」
此外,簡舒培也問到「李西河就任,你會不會出席典禮?」蔣萬安說,「我不是對人選有意見,而是溝通過程,如果時間安排確定,我想為了台北市整體治安跟警政業務推動,當然,任何人選都希望能讓他全面推動警政業務,我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