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林姓計程車司機撿屍女客遭判3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林姓計程車司機,先前深夜開車至某居酒屋,載送酒醉女客小萱(化名)返家,林男竟一時色心大起,把人載到旅館後性侵得逞,還從小萱錢包竊取2千元支付房費;小萱凌晨醒來時發現,自己與林男全裸躺在床上,憤而打電話報案,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至於竊盜罪部分,林男則被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檢警調查,林男以開計程車為生,2021年11月2日深夜11時許,他在1間居酒屋載到小萱,並見對方酒醉意識不清,他竟直接前往旅館,並從小萱錢包掏出2千元支付房錢,再將小萱抱進房間並性侵得逞;隔日凌晨3時許,小萱驚醒後發現,自己全裸躺在旅館房間,旁邊躺著同樣一絲不掛的林男,始知自己遭到性侵,隨即打電話報警處理。
林男應訊時坦承犯行,除將2千元還給小萱外,還允諾賠償41萬元,倘若逾期時還須給付違約金19萬元;事後林男連第一期6萬元都拿不出來,又表示願意將賠償金提高至60萬元,希望第一期能降至5萬元,並分期2個月付清,但他依舊未能依約賠償。
法官認為,林男月薪約4萬元到5萬元,離婚並育有2名子女等情狀,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至於竊盜罪部分,法官則判林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