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精進受僱員工統計,於受僱員工統計當中,新編列各場所單位的平均薪資狀況,結果顯示,台灣有68%受僱員工在平均月薪未達新台幣5萬元的職場工作。
▲台灣有68%受僱員工在平均月薪未達新台幣5萬元的職場工作。(示意圖/資料照)
主計總處按月發布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結果,今(12)日發布最新數據,4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4萬6321元,月增0.54%,年增2.77%。
主計總處說明,各行業薪資會有差異,其中住宿及餐飲業3萬4711元、其他服務業(含美容美髮按摩等)3萬5809元、製造業4萬4143元,製造業當中的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則達5萬5246元,批發及零售業為4萬5427元。
而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6萬7317元、金融及保險業7萬733元,相對較高。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為了呈現更細緻的統計結果,新增編列各場所單位的平均薪資狀況,發現台灣有68%受僱員工在平均月薪未達5萬職場工作;以結構來看,未滿3萬元占16.21%、3萬元至未滿4萬元占31.4%,4萬至未滿5萬元占20.57%,合計約68%。
進一步觀察行業別的職場薪資水準,主計總處指出,場所單位平均薪資落在3萬至4萬的主要業別包含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住宿餐飲、其他服務業、支援服務業;而未滿3萬元場所占比較高的行業,又以其他服務業較顯著,因為部分工時員工較多。